肇民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6-06 20:32:00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6日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至2025年6月26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3人)
议案》
1.01 同意邵雄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2 同意孙乐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3 同意石松佳子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3人)
案》
2.01 同意刘益灯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2 同意熊勇清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3 同意阴慧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的议 √
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说明: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5.00、6.00、7.00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 2.00 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提案 1.00、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其中应分别选举3 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4)上述议案3.00、4.00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电子邮件( stock@hps-sh.com)、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霞
联系电话:021-57930288,传真:021-57293234
邮编:201515
邮箱:stock@hps-sh.com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月 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1000,投票简称:肇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5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