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6 18:28:04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3090 债券简称:三诺转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4.00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3.78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1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者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部分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及回购股份进展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约定,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11,289,387股之后的股本总额552,975,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34.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78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1,289,387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21,654,717.36元/564,265,375股≈0.2155984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4.00 元/股-0.2155984 元/股≈33.78 元/股
(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