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菱电电控:菱电电控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6 18:08:09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41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
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
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 车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 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 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上述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备案的为准。
二、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 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相应废止,同时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 条款及其他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止。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整体修订情况:删除原《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的表述,将“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本次修订因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
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
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汽车零 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机械 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摩托车零 零件、零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摩托车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 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出口,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 进出口,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子元器件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 电子元器件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自动控制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设
计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
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
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
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
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或者公司
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有本条行为的,还
应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 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列方式增加资本: 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
他方式。 他方式。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让。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 第三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让。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 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认的任职期间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的本公司股份。

菱电电控688667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