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6 17:53:32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26 元/股(含),根据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的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8.72 万股-37.44 万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9.27 元/股(含),根据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8.84 万股-37.67万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调整起始日:2025 年 6 月 12 日。
4、具体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或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情况为准。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26 元/股(含)。本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454,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66%,最高成交价为
79.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4.0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4,382,590.35 元
(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9,34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9,342,000.00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4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54,300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69,342,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54,300 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 68,887,7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8,887,7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4 年度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68,887,700元÷69,342,000股)×10 股=9.934484 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9934484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993448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160.2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9.27 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2、具体测算:
每股现金红利=68,887,700 元÷69,342,000 股=0.9934484 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60.26 元/股-0.9934484 元/股≈159.27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回购股份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调整 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59.27 元/股为基准,以回购金额上限不超
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7.67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以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测算,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 18.84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自 202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测算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 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目的 拟回购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预计11.30万股-22.60万股 0.16%-0.33% 1,800万元-3,600万元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预计7.53万股-15.07万股 1,200万元-2,400万元
所必需(出售) 0.11%-0.22%
合计 预计18.84万股-37.67万股 0.27%-0.54% 3,000万元-6,000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具体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实施完 毕或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 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