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力诺药包: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力诺转债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6-06 17:35:4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力诺转债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药包”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力诺药包不提前赎回“力诺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9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含发行费用),期限 6 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力诺转债”,债券代码“123221”。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29 日)满六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9 年 8
月 2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力诺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4.40 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 14.20 元/
股,历次调整如下:
1、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诺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4 日起由 14.40 元/股调整为 14.3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因公司股票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形,触发“力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2024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力诺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力诺转债”的转股价
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9 月
6 日至 2025 年 3 月 5 日),如再次触发“力诺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
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 2025 年 3 月 6 日起
重新计算,如再次触发“力诺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力诺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力诺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3、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诺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由 14.30 元/股调整为 14.2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 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因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力诺转债”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对转股价格进
行调整,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自 2025 年 4 月 24 日至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力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已触发“力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力诺转债”的议案》,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股东利益考虑,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力诺转债”提前赎回权利。同时,根据《募集说明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未来 3 个月
内(即 2025 年 6 月 7 日至 2025 年 9 月 6 日),若再次触发“力诺转债”有条件
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9 月 6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
计算,若“力诺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力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力诺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 6 个月内减持“力诺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力诺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力诺转债”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力诺转债”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减持“力诺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力诺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力诺转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力诺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桂清 任耀宗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力诺特玻301188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