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6 17:11:46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5-031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89,37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截止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937,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893,7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2,171,25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81,528,75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49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8,038,750.00 元。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9]000394 号《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说明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业务办理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认真调查和慎重评估,公司决定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魏都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管理和使用“年产 200 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并授权董事长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新增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业务办理及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此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业务办理及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魏都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年产 200 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授权董事长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业务办理及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新增募集资金账户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账户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