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仪装备: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6-06 17:05:05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京仪装备
股票代码:68865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北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华山路商业街 5#楼 201 室 3-1-6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4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安徽北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安徽北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华山路商业街5#楼201室
注册地址
3-1-6
成立日期 2016 年 05 月 30 日
经营期限 2016 年 05 月 30 日至 2046 年 05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8,900,000 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MA2MWRY56P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华山路商业街5#楼201室
通讯地址
3-1-6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长期居住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和地区的永久居留
地
权
北京
执 行 事 务
于浩 男 中国 市经济技 否
合伙人
术开发区
凉水河二
街 8 号院
14 楼 A 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京仪自动
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680,0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5,702,4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0%,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至 2025 年 6 月 5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由 25,702,476 股减少至 25,200,076股,持股比例由 15.30%下降至 15.0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 股份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种类 变动日期 减持比例
方式 间(元/ 股) (股)
安徽北自投资 人 民2025 年 5 月
集 中
管理中心(有 币 普22 日~2025 55.01~56.13 502,400 0.30%
竞价
限合伙) 通股 年 6 月 5 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持有股份 25,702,476 15.30 25,200,076 1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5,702,476 15.30 25,200,076 15.00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信息外,自本被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份 交易 转让数量 转让价格
股东名称 转让比例 转让日期
种类 方式 (股) (元/股)
安徽北自
人民
投资管理 询价
币普 3,197,524 1.90% 2024/12/18 46.15
中心(有 转让
通股
限合伙)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