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苏州高美云景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6 15:54:14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高美云景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高美云景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美二期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高美二期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1,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投资领域:主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为主投资领域,具体包括:人工智能+、数字智能+、机器智能+等智能技术及解决方案创新、创业项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
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 万元参与投资标的基金,主
要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如:人工智能+、数字智能+、机器智能+等科技项目)领
域的企业进行投资。本基金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完成工商注册。标的基金拟主要
引进多家机构投资者,目标规模不低于 1 亿元、不超过 1.5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
集情况为准。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 1,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
额的 10%。具体认缴出资情况如下(具体以最终募集情况为准):
标的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表
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 出资方式
(万元人民币)
苏州工业园区高美创进企业 普通合伙人 110 货币
咨询有限公司 (GP)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 1,000 货币
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天使投资母基
金(有限合伙) 1,500 货币
(简称“天使母基金”) 有限合伙人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 (LP) 1,000 货币
公司(简称“科技公司”)
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 货币
(简称“纳米公司”)
其他有限合伙人 5,390-10,390 货币
合计 10,000-15,000 货币
其中,天使母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园
丰资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方财团”)
的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园
区投控”)的副董事长、总裁盛刚担任园丰资本的董事长、总经理,园区投控高
级管理人员胡跃峰担任园丰资本的董事;科技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高
级管理人员胡跃峰担任其董事的公司;纳米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直接
控制且园区投控高级管理人员胡跃峰担任其董事的公司。因此,天使母基金、科技公司和纳米公司是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投资苏州高美云景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处理后续相关
事宜。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全票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关系介绍
天使母基金:苏州工业园区天使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园丰资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方财团的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的副董事长、总裁盛刚担任园丰资本的董事长、总经理,园区投控高级管理人员胡跃峰担任园丰资本的董事。
科技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的高级管理人员胡跃峰担任董事的公司。
纳米公司: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直接控制的公司,且园区投控的高级管理人员胡跃峰担任其董事。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天使母基金
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天使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2TTJU6D
成立日期:2020-10-2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园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盛刚)
注册资本:204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88号建屋大厦 15 层 1508 室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苏州市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
天使母基金非失信被执行人。
2. 科技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206770601
成立日期:2000-04-2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峰
注册资本:32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328 号
经营范围:对科技园进行开发、建设、管理;自有房屋出租;提供为高科技企业服务的技术平台,进行应用软件产品和电子商务软件的研究开发网络增值及系统集成服务;对科技项目进行投资。为科技园内企业进行物业管理、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酒店管理;提供科技园内工作人员的生活配套服务;健身房服务;销售文化办公用品、百货、工艺品。(以上如涉及专项审批或资质,按专项审批规定或资质经营)。住宿服务,大型饭店(制售中餐、西餐,含冷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上述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44%,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49.56%。
科技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 纳米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6176406XP
成立日期:2010-09-01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淑梅
注册资本:251109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99 号苏州纳米城中北区 30 幢 20 层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管理纳米技术相关载体(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有房屋租赁;提供以纳米技术为主的高新科技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对相关项目和产业提供管理、咨询;会议展览服务,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对纳米技术项目进行投资;销售:实验室耗材、器材及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停车场管理;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软件开发、销售办公室设备及耗材,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承接弱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持有纳米公司 100%股权。
纳米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苏州高美云景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目前正在募集过程中,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号:SB8645)。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高美创进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顾宁)。成立日期:2023-03-22;法定代表人:顾宁;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 基金管理人:苏州高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17
日;法定代表人:顾宁;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67949;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最终交割规模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不超过 1.5 亿元人
民币,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拟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 1%。
6. 出资安排:原则上公司分三次出资,首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的30%;第二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金额的 40%;第三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金额的 30%,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 投资领域:主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为主投资领域,具体包括人工智能+、数字智能+、机器智能+等智能技术及解决方案。
8. 投资规模限制:基金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基金最后交割后认缴出资总额的 20%。
9. 经营期限:投资期 4 年,退出期 3 年,延长期不超过 1 年。 经全体合伙
人一致同意,可以再延长 1 年
10. 基金管理费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报酬:投资期按实缴额的 2%/年收取;退出期按在投未退项目成本的 2%/年收取;延展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11. 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本基金的投资事宜(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
12. 收益分配:本基金的项目投资收入产生的可分配现金,按相关协议约定的原则和顺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3. 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四、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