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拓股份: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5 20:25:45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 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6月5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4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2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6月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8名激 励对象授予144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 如下: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 /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38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2元/股。
5、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34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属期 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50%
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属期 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
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 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 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降级或因不能胜任工作调至其他工作岗位的,但升职级的除外),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至 2026 年两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0亿元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归属期 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亿元
各归属期内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与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完成情况相挂钩,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归属期间 业绩目标达完成情况(X1)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C1)
X1≥4.90 C1=100%
授予的限制 4.60≤X1<4.90 C1=90%
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 4.30≤X1<4.60 C1=60%
4.00≤X1<4.30 C1=30%
X1≥5.90 C1=100%
授予的限制 5.60≤X1<5.90 C1=90%
性股票第二
个归属期 5.30≤X1<5.60 C1=60%
5.00≤X1<5.30 C1=30%
注:上表中X1对应的数字为公司的营业收入(单位:亿元)。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C2) 100% 90% 60% 30% 0%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个人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C1)×个人层面归属比例(C2)。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4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5月6日至5月15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5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