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宁波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固定资产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5 18:14:35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债券代码: 242520.SH 债券简称: GC 甬能 Y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固定资产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丰热电”)拟通过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二期机组
以及其相关仓库备件以评估值 17,437,158.00 元为挂牌底价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由于目前尚未确认受让方,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具体项目建设及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国家政策导向、市场经济趋势及
资源市场变化等因素都将影响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效益。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为有效提高机组运行效率,增强电力调峰保障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科丰热电拟实施二期机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同时对原二期机组进行拆除,拆除资产对科丰热电已无利用价值。科丰热电拟将拆除的二期机组以及其相关仓库备件以评估价格 17,437,158.00 元为挂牌底价进行公开转让。
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科丰热电通过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二期机组以及其相关仓库备件以评估值 17,437,158.00 元为挂牌底价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拟通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目前受让
方尚不确定,暂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形成关联交易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 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拍卖等,但是招标、拍卖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的交易行为,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规定。鉴于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公司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该事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二期机组
二期机组为一套 GE PG6561B 燃气轮机机组(发电机容量 39.62MW)及配套
70t/h 的立式单压余热锅炉,于 2013 年迁建至科丰热电,设备实际启用日期为
2001 年 4 月。该机组于 2013 年 5 月投产,期间为满足环保排放要求,科丰热电
对其进行了低氮燃烧技术改造。二期机组涉及资产共计 10 项(共 10 件),资产
原值为 72,633,133.48 元。截止到 2025 年 2 月 28 日(资产评估基准日),二期
机组资产账面净值为 21,112,230.91 元。
(二)二期机组设备相关仓库备件
涉及相关仓库备件共计 26 项(共 96 件),账面原值和账面净值均为
636,338.25 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评估情况
2025 年 4 月 9 日,浙江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 2025 年 2 月 28 日
为评估基准日的《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的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燃机机组设备及库存备件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5)甬第 0057 号)。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评估的燃机机组设备资产,无类似资产的租赁市场及案例,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通过对市场的调查,发现市场上无相关单位对该类资产有收购行为,无市场可比交易案例,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条件;该资产为进口设备目前已经停产,国内有类似规格设备的近期购置价格作为参考,具有采用成本法评估的条件,故对于燃机机组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对于锅炉及其余附属设备,参考《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11-2020)及相关修订文件的要求,若要移地使用该余热锅炉,判断不再具有使用价值,故
对锅炉及其余附属设备采用市场法评估。
综上对“燃机机组”及“锅炉和其余附属设备”分别采用了成本法和市场法
进行评估,评估值合计为 17,437,158.00 元,较 2025 年 2 月 28 日账面净值减值
率为 19.82%。具体如下:
单位:元
账面原值 2025 年 2 月 28 日 评估值 较 2025 年 2 月
账面净值 28 日评增率
机器设备 72,633,133.48 21,112,230.91 16,800,817.00 -20.42%
库存物资 636,338.25 636,338.25 636,341.00 0.00%
合计 73,269,471.73 21,748,569.16 17,437,158.00 -19.82%
本次评估减值主要系燃机机组设备实际使用时间较为久远,且余热锅炉设备由于拆除后无法使用,只能以废钢进行处置,故导致评估值于账面价值存在较大差异。
(二)定价情况
本次以评估值 17,437,158.00 元作为公开挂牌底价。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有利于提高科丰热电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二期机组拆除后若长期闲置放置将造成资产流失,及时转让可获得更高的市场价值,进而减少损失。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拟以公开挂牌竞价转让的方式进行,最终能否征集到受让方以及能否成交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