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达药业: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6-05 18:05:33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诚达药业
股票代码:301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前海晟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诚达药业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诚达药业、上市公司、公司 指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晟泰 指 深圳前海晟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晟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6,55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本次权益变动
6.03%;深圳前海晟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6.03%降至 10.00%。
本报告书 指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前海晟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晟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5764.416998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19303898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4 年 10 月 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均不含限制项目);创业投资(限
经营范围 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林春珍持股 68.3504%,薛冰岩持股 3.4784%,许思妮持
股 3.0782%,方勇持股 3.0782%,李虹持股 3.0782%,彭
伟持股 2.7704%,林培持股 1.8469%,邝凌持股 1.3544%,
林楚珍持股 1.2313%,叶友俊持股 1.2313%,李志华持股
股东及持股比例 1.2313%,杨毅持股 1.2313%,杨静华持股 0.9235%,张
述涛持股 0.9235%,李桢持股 0.8927%,深圳市晟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8674%,杨扬持股 0.7388%,刘颖持
股 0.6156%,张丽丽持股 0.6156%,周伟涛持股 0.6156%,
韩轩持股 0.6156%,方江平持股 0.6156%,庄桂荣持股
0.6156%。
通讯方式: 0755-833531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林春珍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长期居住地 深圳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居 是,拥有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
留权
任职、兼职情况 现任深圳市航鹏海洋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晟泰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广东晟泰联合家族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广立德贸易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两江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迅
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润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
事、深圳水淼心理健康有限公司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需要等因素需要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信息披露义
务人计划在(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 4,894,943 股(占本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
3.23%)。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6 月 3 日期间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 430,400 股。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暂时尚未有其他明确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需要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明细见下:
减持均价 占剔除回购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专户股份数
股) (股) 比例(%) 后总股本比
例(%)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39.91 4,630,100 4.79 -
2023 年 3
月 24 日
2025 年 3
大宗交易 月 6 日至 19.61 1,490,000 0.96 0.98
前海晟泰 2025 年 3
月 14 日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22.38 430,400 0.28 0.28
2025 年 6
月 3 日
合 计 6,550,500 6.03 -
注:(1)2023 年 7 月 7 日,因公司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总股本由 96,696,140
股增加至 154,713,824 股。上表中减持期间为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的减持
行为所述的减持股数按公司转增前的股份数量填列,减持比例按公司转增前总股本96,696,140 股为计算基数。
(2)2024 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总股本为 154,713,82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
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3,244,700 股。表格中减持比例为四舍五入后得到的该数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5,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5,471,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 占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