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欧科技: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4 19:51:34
证券代码:301376 证券简称:致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归属限制性股票 888,475 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1,500,000 股增加至 402,388,475 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402,388,475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1,546,5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故公司实际参与本次分配的股本为 400,841,975 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80,168,395.00 元(含税)。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80,168,395.00 元
/402,388,475 股*10 股=1.99231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2313 元/股。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归属限制性股票 888,475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1,500,000 股增加至
402,388,47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1,546,500 股。公司实际参与本次分配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402,388,475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546,500 股后的400,841,975 股。
4、公司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对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546,500 股后的 400,841,9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
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80,168,395.0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6、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546,500 股后的 400,841,9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651 宋川
2 08*****232 郑州泽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 08*****353 共青城沐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191 共青城科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333 郑州语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承诺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3.86元/股。
2、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80,168,395.00 元
/402,388,475 股*10 股=1.99231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80,168,395.00 元/402,388,475 股=0.1992313 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2313 元/股。
4、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自本次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 6 月 12 日)起,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28.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7.80元/股(含)。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98-19 号东方大厦 7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龙康俐 罗笃文
咨询电话:0371-68991389
传真电话:0371-68891509
八、备查文件
1、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