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重庆建工关于全资所属公司之间增加抵押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4 19:11:35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57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 渝建 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所属公司之间增加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所属全资孙公司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十一建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建公司”)拟以名下评估价值为 1,031.35 万元的居住用房为其全资子公司十一建公司增
加抵押担保。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所属公司已实际为十一
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2,190.00 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十一建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为十一建公司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以下简称“重庆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5,000 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披露的“临 2025-040”号公告)。为保证该项授信业务的顺利开展,九建公司拟以自有房产在上述连带责任担保的基础上,为其所属十一建公司增加抵押担保。抵押物为九建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渝
北区人和镇双桥村八社 9 幢的居住用房,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述房产市场价值经收益法评估,评估价值为 1031.35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全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公司之间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因本次被担保方十一建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2031018215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张斌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 号 8 幢
2 层 2 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销售建材、金属材料。
(二)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十一建公司资产总额 190,949.44 万元,
负债总额 166,511.27 万元,资产净额 24,438.1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7.2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58,025.60 万元,净利润 108.59 万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十一建公司资产总额 184,574.24 万元,
负债总额 159,909.5 万元,资产净额 24,664.7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6.64 %。2025 年度 1-3 月营业收入 1,7493.50 万元,净利润 165.81
万元。
(三)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九建公司 100%股权,九建公司持有十一建公司 100%股权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最高额抵押合同》(九建公司增信部分)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甲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
抵押人(乙方):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
十一建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的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最高额授信业务总合同》,期限不超过 1 年。
(二)抵押物清单:
抵押财 所在地 抵押人 权利证书号 土地使用权 评估价值
产名称 面积
共有使用权
重庆市渝北区人 重庆建工第九 112 房地证 面积 9,000 1,031.35万
居住用房 和镇双桥村八社9 建设有限公司 2010 字第 ㎡,房屋建 元
幢 016869 号 筑面积
2,787.43㎡
(三)抵押财产的登记:
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乙方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于 3日内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甲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补充抵押担保是为满足十一建公司经营需求,保障业务持续
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九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这两家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拥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的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全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公司之间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因本次被担保方十一建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 2024 年度担保
计划对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55.49 亿元,在年度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关联方担保的余额为 3.01 亿元。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差额补足协议增信 27.30 亿元。公司为所属子公司 41.65 亿元银团贷款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函和股权质押担保等 2 项增信措施,详情请参阅公司披露的“临 2024-113”号公告。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