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4 19:04:51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05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
年6月4日下午15:00在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召开,会议以
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明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190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42,238,0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78%。其中本次股东大
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 190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42,238,0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78%。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189人,代表股份7,168,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78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金永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6,440,85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7%。金永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370,851票。
1.02、选举黄晓飞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5,873,59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3%。金永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03,595票。
1.03、选举陈志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5,884,70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6%。陈志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814,707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998,0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
反对票 17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弃权票 68,100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 6,928,0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6.65%;反对股份 17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2.40%;弃权股份 68,10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敦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807,9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
反对票 36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弃权票 68,100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6,737,9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4.00%;反对股份3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5.05%;弃权
股份68,1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吴上烁、周雨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