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4 19:04:43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五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湖北省枝江市七星大道 18 号奥美医疗总部大楼一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总裁崔金海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20,680,3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8,757,897 股的 67.98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34,993,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8,757,897股的 54.13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 85,687,3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8,757,897 股的 13.848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622,3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618,757,897 股的 2.20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985,3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8,757,897 股的0.15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636,9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8,757,897 股的 2.0423%。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891,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4%;反对 725,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5%;弃权63,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33,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2081%;反对 72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284%;弃权 63,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35%。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873,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2%;反对 723,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弃权82,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15,6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0781%;反对 723,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137%;弃权 82,8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81%。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6,641,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002%;反对 73,996,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898%;弃权 41,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33,9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7443%;反对 946,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9478%;弃权 41,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079%。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857,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3%;反对 74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7%;弃权75,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99,1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9570%;反对 747,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4862%;弃权 75,8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68%。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889,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19%;反对 721,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5%;弃权69,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31,1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1919%;反对 72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954%;弃权 69,8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27%。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商品期货交易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6,814,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414%;反对 73,793,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416%;弃权 71,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07,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0150%;反对 743,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4591%;弃权 71,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59%。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6,854,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509%;反对 73,784,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392%;弃权 41,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46,9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3079%;反对 733,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864%;弃权 41,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057%。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9,682,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3856%;反对 10,95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45%;弃权 41,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24,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2626%;反对 10,956,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0.4317%;弃权 41,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057%。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融资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9,660,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805%;反对 10,97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90%;弃权 44,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02,4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1041%;反对 10,975,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0.5697%;弃权 44,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26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与关联方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9,843,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11%;反对 77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6%;弃权60,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85,4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8565%;反对 776,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7013%;弃权 60,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422%。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1,786,1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21%;反对 73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1%;弃权47,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41,1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