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4 18:47:35
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胤时尚”)收到控股股东中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胤集团”)的通知,中胤集团向浙江金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表“金河晓升波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SZS224)(以下简称“金河投资”)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中胤集团与金河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胤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24,000 股转让给浙江金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河晓升波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5.01%。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中胤集团与金河投资就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浙江金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河晓升波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
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25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完毕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合计过户股份数量
12,02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 144,167,76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让方浙江金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金河晓升波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支付 119,600,000.00 元,与前期披露、协
议约定安排一致。后续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在完成转让股份过户登记
后 10 个交易日内,付清转让余款。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方中胤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06,30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4.30%,中胤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受让方浙江
金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河晓升波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2,02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1%,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数 118,332,000 49.31 106,308,000 44.30
中胤集团有限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332,000 49.31 106,308,000 44.30
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浙江金河投资开 合计持有股份数 - - 12,024,000 5.01
发有限公司-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2,024,000 5.01
河晓升波一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受让方浙江金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河晓升波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4、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受让方浙江金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河晓升波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亦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除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外,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的附加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回购、对赌协议、委托持股、利益输送、合作经营、投票协议、融资支持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判断的协议或安排。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