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4 17:20:49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6.22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5.86 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 年 6 月 12 日(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22 元/股(含),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和 2025 年 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及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已回购的股份 8,000,000 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及 2025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5-04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及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214,242,233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总数 10,306,697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203,935,53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6,475,826.00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红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及 2025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5)。
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
的新增股份数量为 872,061 股,公司总股本由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 214,242,233
股变为 215,114,294 股。根据规定,自 2025 年 6 月 4 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广大转债”将停止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时可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新增 4,857,100 股。根据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215,114,294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15,163,797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199,950,497股。
依据上述扣除后的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每股现金
红 利 = 原 定 利 润 分 配 总 额 ÷ 本 次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本 总 数
=76,475,826.00÷199,950,497≈0.3825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3825×199,950,497≈76,481,065.10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6.22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25.86 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15,114,294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 15,163,797 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 199,950,497股。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式中的现金红利是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派发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99,950,497×0.3825)÷215,114,294≈0.3555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6.22-0.3555)÷(1+0)≈25.86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86 元/股进行计算,回购数量约为 15,467,90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7.190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86 元/股进行计算,回购数量约为 7,733,95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3.5953%。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