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关于重大诉讼暨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4 17:14:43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5-
035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暨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与部分被告主体签订和解协议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2,818,705.63 美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目前,已对被告主体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和解事项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12 月 12 日,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
“公司”)与 Incipio Technologies,Inc.(一家美国加州公司,以下简称“Incipio
Tech”)签订主供应商合同。自 2019 年以来 Incipio Tech 开始拖欠杰美特公司
货款,通过订单及发票可知,截至目前共欠杰美特 5,120,944.16 美元(参考美
元与人民币汇率 7.30,下同),折合人民币 3,738.29 万元。2022 年 6 月 15 日,
杰美特与 Vinci Brands LLC(一家美国特拉华州公司,以下简称“Vinci”)签订主供应商协议。通过订单及发票可知,截至目前,Vinci 共计拖欠杰美特公司
货款 7,455,761.47 美元,折合人民币 5,442.71 万元。此外,在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 月期间,杰美特向 Vinci 发送催款函催款后,Vinci 取消了数笔订单,
造成杰美特材料等损失合计 242,000.00 美元,折合人民币 176.66 万元。综上,
杰美特对 Incipio Tech、Vinci 的应收账款合计余额为 12,818,705.63 美元,折
合人民币 9,357.66 万元。
杰美特已向 Vinci、Incipio Tech 提起诉讼要求支付逾期货款并赔偿全部损
失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9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开庭。
由于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及主体还包括 Incipio Tech 的相关公司
Incipio,LLC,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公司的债权利益,公司按照两个相关主体的总欠款金额 5,120,944.16 美元向当地法院对 Incipio,LLC 同步提起诉讼,总涉及金额维持不变,未发生额度新增。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开庭。
为解决 Vinci、Incipio Tech、Incipio,LLC 所欠公司债务问题,加快公司
应收账款清欠、回收利用资金,公司拟通过豁免部分应收账款的形式分别与Vinci、Incipio Tech、Incipio,LLC 协商达成和解,计划在总和解金额不低于1,102 万美元的前提下达成和解,即豁免金额合计不超过 179.8 万美元。具体以
各方最终签订的和解协议为准。针对该事项,公司已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暨债务重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5-027、2025-033)。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 Vinci、Incipio Tech 分别完成签署了《和解协议》,对 Vinci
的应收账款和解金额为 751 万美元;对 Incipio Tech 的应收账款和解金额为 21
万美元,对 Incipio,LLC 的应收账款金额目前尚未达成和解,对 Incipio,LLC 的应收账款合计金额仍为 512 万美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 Vinci 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与 Vinci 于近期签订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inci Brands LLC
2、协议主要条款:
(1)Vinci 的义务
双方向法院提交一份支持杰美特的《判决达成协议》及《判决命令》(以下简称“判决书”),金额为 751 万美元($7,510,000)。若法院因任何原因驳回该判决或其部分内容,双方同意向法院提交符合法院要求的修订版判决。
(2)各方的义务
除本协议及判决书明确约定外,杰美特及其关联方永久解除 Vinci 及其关联方等相关方的所有义务、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成本、费用等主张,无论这些主张是杰美特曾经、现在已经主张或未来可能主张的,也无论这些主张是何种性质、已知或未知、隐藏或未披露的,也无论这些主张是基于事实、法律或衡平法层面产生或相关联的,与本次争议相关的一切索赔都将被免除。
鉴于本协议约定的条款,Vinci 将永久解除杰美特及其关联方的所有义务、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成本、费用等主张,无论这些主张是 Vinci 曾经、现在已经主张或未来可能主张的,也无论这些主张是何种性质、已知或未知、隐藏或未披露的,也无论这些主张是基于事实、法律或衡平法层面产生或相关联的,与本次争议相关的一切索赔都将被免除。
双方承认并同意,本协议完全并最终解除和解决争议中的所有索赔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可能存在的索赔争议,包括未知的、未预料到的或由于发现新事实而产生的任何争议。
(二)与 Incipio Tech 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与 Incipio Tech 于近期签订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ncipio Technologies,Inc.2、协议主要条款:
(1)支付和解金:双方签署本协议十五(15)日内,被告应向原告支付一万美元($10,000)。被告另正在进行加州橙县高等法院审理的其他案件,如被告在其他案件中通过和解或最终判决从任何其他被告处收回款项,被告应再向原告支付二十万美元($200,000);但是,如果在支付完其他案件中的全部律师费及相关费用后,被告所余款项不足二十万美元,被告应将所余全部款项支付给原
告,且对未支付部分不再承担责任。上述款项应在被告收到其他案件中款项后的六十(60)日内支付。
(2)撤诉: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10)个工作日内达成协定,同意对被告进行终局撤诉。该撤诉协定及随附判令应通过引用纳入本协议内容,并包含管辖条款,保留法院在被告违反本协议条款情况下执行本协议的管辖权。双方各自承担费用及成本。
(三)与 IncipioLLC 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1、案件双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告)、Incipio,LLC(被告)2、目前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 Incipio,LLC 达成和解,如双方未来无法达成和解,公司将按照原定诉讼程序继续推进,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月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 6 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285.33 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 26 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5,876.46 万元。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 Vinci、Incipio Tech 达成债务和解,将最大程度上挽回公司损失,
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诉讼成本,并且可以缩短债务偿还的期限,有利于公司加快应收账款清欠、回收利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与 Incipio,LLC 尚未达成和解,公司对 Incipio,LLC 的应收账款合计金额仍为 512 万美元;如未来无法与 Incipio,LLC 达成和解,公司将按照原定诉讼程序推进,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另外,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目前,已对上述主体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交易事项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
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取得最终判决结果,且为境外诉讼,开庭时间、审理程序、法律体系等方面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Vinci Brands LLC 签订的《和解协议》;2、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Incipio Technologies,Inc.签订的《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