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 已于2025年5月15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龙 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3,956,38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15日非交易过户至“龙利得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14%,过户价格为3.07元/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5月15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
(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解锁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
考核年度 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4年 10.00% 8.00%
2025年 25.00% 20.00%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当A≥Am X=100%
当An≤A<Am X=80%
当A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解锁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当期对应标的股票方可按比例解锁。若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对应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实现时解锁。如若递延至最后一个解锁期时业绩仍未达成的,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677号],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12,787,170.28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974号],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15,839,279.18元,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4.46%,高于目标值10%。
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解锁比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锁的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第一个解锁期的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成,对应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的个人层面考核实现时解锁。如若递延至最后一个解锁期时业绩仍未达成的,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解锁,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择机出售后按照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中1名持有人因在锁定期内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委员会收回了其持有的份额,并转让给了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交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69名持有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满足第一个解锁期的个人绩效考核100%解锁条件。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结合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共计69人,可解锁股票权益数量为1,978,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公司将按照《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办理解锁等事宜。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权益。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 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即 终止,也可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 部出售或转出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 出售或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管理委员会过半数同意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 部出售或转出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 出售或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持有人的,经管理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