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3 19:52:32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14:
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航新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磊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 38,491,74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8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36,899,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3 人,代表股份 1,592,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5人,代表股份1,592,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3 人,代表股份 1,592,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88%。
2.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提案 1.00《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40,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79%;反对 320,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326%;弃权 30,5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1,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545%;反对 320,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41%;弃权 30,5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13%。
提案 2.00《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08,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50%;反对 316,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212%;弃权 66,8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9,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515%;反对 316,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479%;弃权 66,8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06%。
提案 3.00《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29,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98%;反对 316,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212%;弃权 45,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0,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764%;反对 316,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479%;弃权 45,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57%。
提案 4.00《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9,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113%;反对 325,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2440%;弃权 50,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46%。关联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6,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534%;反对 325,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569%;弃权 50,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97%。
提案 5.00《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13,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4%;反对 324,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431%;弃权 51,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6%。关联股东王剑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6,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722%;反对 324,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753%;弃权 51,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25%。
提案 6.00《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38,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4%;反对 318,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264%;弃权 35,0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9,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227%;反对 318,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735%;弃权 35,0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39%。
提案 7.00《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35,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6%;反对 318,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282%;弃权 37,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6,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092%;反对 318,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174%;弃权 37,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34%。
提案 8.00《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35,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54%;反对 318,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264%;弃权 37,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6,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531%;反对 318,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735%;弃权 37,7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34%。
提案 9.00《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26,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15%;反对 318,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264%;弃权 46,9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7,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755%;反对 318,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735%;弃权 46,9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11%。
提案 10.00《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36,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2%;反对 318,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264%;弃权 37,0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7,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971%;反对 318,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735%;弃权 37,0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95%。
提案 11.00《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