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程: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3 19:24:08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 中程 公告编号:2025-049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4 年度被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2.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第(三)项、第(五)项情形。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函〔2025〕第<120>号),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6)。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若公
司参加了听证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1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7 年至 2022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可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条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终止上市。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因 2024 年 5 月 PT.Arta Tambang Kasih Pertiwi(以下简称“ATKP”)公
司(2015 年公司收购了其持有的 PT.Transon Bumindo Resources(以下简称“BMU”)31%股权受益权)未按照收购协议的约定在 BMU 股东大会中与公司保持一致投票意见,最终 BMU 公司新任董事变更为小股东提名的董事,导致公司对BMU 公司失去控制,2024 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强调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针对 2024 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公司持续与各相关方进行沟通及谈判,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执行,进一步完善与对外投资相关的制度,增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对投资项目的监督机制,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参控股公司的管控风险。
公司将积极采取可行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依据法律法规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6)。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听证申请,若公司参加了听证
但深交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17 年至 2022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可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六)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结果以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终止上市。
(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需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