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3 17:03:31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年8月30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人民币10,000万元~20,000万元
累计已回购股数 8,038,8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54%
累计已回购金额 49,941,057.8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75元/股~6.50元/股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93元/股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73元/股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未设定回购股份价格下限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年5月28日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93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10,340股至25,220,68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2.42%至4.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3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最高成交价为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41,057.8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由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以当前总股本520,535,5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038,800股后的股本512,496,720股为基数,计算出本报告期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02,499,344.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02,499,344.00元=512,496,720股×0.2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69113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69113元/股=102,499,344.00元/520,535,520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9113元/股。
四、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73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7.93元/股-0.1969113元/股≈7.73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5月28日生效。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万元人民币和回购价格上限7.7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25,873,22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4.97%;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7.7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12,936,61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4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