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利:关于202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2 15:32:36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7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5〕第 86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说明。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对问询
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1.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23.58 亿元,同比下降 41.8%,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22.25 亿元,同比下滑 72.84%,你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已连续 7 年大额亏损;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9 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所处行业情况、近年来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客户流失情况、经营现金
流、资产结构及偿债能力等,说明你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亏损的原因,你公司
经营环境、业务模式和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回复:
2018 年至 2024 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22.52 -13.03 -7.47 -25.18 -28.64 -0.20 -5.15
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1.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 7 年亏损(2018 年-2024 年),亏损主要原因如
下:
(1)2018 年,因“531”光伏政策关于商业电站国补指标的变化和国补延期发放,公司折价出让部分商业电站,并对部分电站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约 4.30 亿元。因参股公司估值下降,计提相应减值 2.55 亿元。
(2)2019 年,受“531”光伏政策持续影响,公司商业电站和扶贫电站营业收入和毛利大幅下降,而刚性支出同比基本持平,同时因计提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8 亿元,导致当期略微亏损。
(3)2020 年,为缓解经营资金压力,公司降价销售部分商业电站以加速回款,商业电站业务的营业收入和毛利大幅下降,同时受市场环境变化,当年经营亏损约10.80 亿;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等相关减值损失约 12.94 亿元。
(4)2021 年,受专网业务暴雷影响,涉及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融资担保、长期股权投资损失等共计提约 23.52 亿元。
(5)2022 年,受资金紧张、产能无法释放、原材料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当期经营亏损约 4.81 亿元;同时本年相关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计提相应减值损失约 2.99亿元。
(6)2023 年,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受资金紧张、债务缠身等因素影响,销售订单承接受限,产能无法完全释放,经营亏损约 4.68 亿元;计提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减值准备 7.04 亿元。
(7)2024 年,公司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受资金紧张、债务缠身等因素影响,销售订单承接大幅受限,线缆、光伏市场环境愈加严峻,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41.80%,业绩同比下滑,同时破产重整相关费用大幅上升,经营亏损约 9.97 亿元;对产能落后的低效、无效资产及回收可能性低的应收账款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约 14.52 亿元。
2.公司经营环境、业务模式和持续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所处的线缆行业虽是充分竞争的市场,但近年来市场环境较为稳定,公司专注于特种线缆领域,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于一体,主要产品涵盖通信电源用阻燃耐火软电缆、舰船用电缆、高铁用电缆、光伏/风电新能源线缆、电力储能系统用电池连接
电缆、UL 电子线缆、数据线缆、液冷电缆等产品。近年来,受运营资金紧张、债务缠身等影响,公司产能和销量略有下降。但公司深耕线缆领域三十余载,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其对公司的产品、服务、技术等给予高度认可。公司线缆业务整体经营保持相对稳定,能够中标中国铁路、中远海运、中海油、中国船舶等优质客户的订单。未来,公司将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和优质客户资源,秉承以销定产的经营理念,合理运用金融工具对铜材、铝材等原材料进行套期保值以降低价格波动风险,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受光伏行业产能扩张的持续性影响,报告期内,光伏全产业链开工率维持在较低水平,产业链价格持续下滑,但市场规模仍持续增长,市场竞争步入白热化阶段。技术更新迭代,TOPCon 技术代替 PERC 技术成为市场主流。报告期内,受破产重整的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经营规模有所下降,但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化,仍致力于单晶高效光伏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积极利用已搭建的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开拓海外市场。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品牌影响力,强化全球布局,坚持技术开发与产品创新,防范行业相关风险,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外部环境变化及内部重整的影响下,努力稳住生产经营的基本盘,保留核心客户资源,保障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同时,在各方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公司顺利完成重整工作,引入实力雄厚且有资源背景的重整投资人注入增量资金并获得综合赋能,妥善化解了债务风险、经营风险以及历史遗留问题,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公司的基本面得以根本性改善,生产经营回归正常轨道并得以持续发展。
公司 2024 年末资产负债率约 74.44%,同比下降 32.88%;2025 年一季度末,资产
负债率继续降至约 67.76%,公司资产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2024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 1.30 和 1.14,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现金流充足,偿债能力显著提升,持续盈利能力逐步提高。
综上,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结合你公司一季度业绩情况、营运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等,说明你公司是否仍存在较大经营风险,业绩与行业整体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分析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公司 2025 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及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公司名称 归母净利润 公司名称 归母净利润
东方日升 -2.67 尚纬股份 -0.14
爱旭股份 -3.00 晨光电缆 0.03
协鑫集成 -1.98 宝胜股份 0.23
钧达股份 -1.06 华菱线缆 0.32
隆基绿能 -14.36 通鼎互联 1.32
平均值 -4.61 平均值 0.35
中利集团-光伏板块 -0.42 中利集团-线缆板块 -0.35
光伏板块:2025 年一季度,光伏板块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避免资源浪费。在运营模式上,公司注重轻资产运营,有效降低重资产投入带来的资金压力及运营风险。同时,公司大力推进海外业务拓展。通过上述举措,公司的固定成本同比有所下降,较同行业可比公司亏损幅度进一步收窄。
线缆板块:2023 年至 2024 年公司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受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
销售订单承接受限,产能释放不足,经营规模下降,导致公司流失了部分的客户资源。2025 年一季度,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虽妥善化解了经营风险,优化了资产结构,充实了营运资金,恢复了生产经营,但经营规模的恢复无法一蹴而就,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由于公司仍面临一定的固定支出压力,线缆板块于 2025 年一季度出现小幅亏损的情况,盈利水平未能达到行业平均水平。未来,公司将在成本控制、市场拓展等方面持续发力,以尽快提升盈利水平,实现全面复苏。
2.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一季度 2024 年 202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362.56 -65,920.53 28,966.1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566.32 12,337.94 32,418.19
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不断改善,货币资金充足,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经营风险。
2.你公司 2023 年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包括关联方资金占用
未整改到位、违规担保未整改到位等重大缺陷。根据你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已在重整过程中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完成对否定意见所涉事项的整改,审计机构对你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请你公司:
(1)逐项说明报告期上年否定意见涉及各项内控缺陷的整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整改措施、执行情况、整改效果等,并结合当前对外投资、资产减值、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具体运行情况,说明当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回复:
1.2023 年公司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涉及事项主要为原控股股东资金占
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整改到位。2024 年底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于:
(1)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整改情况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2024)苏 05 破 50 号《民事裁定
书》,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和《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苏州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2024)苏 05 破 50 号之四《民事
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公司子公司分别与相关债权人签署了代为履行协议,同时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