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5-30 20:13:30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 3 名,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徐作骏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华一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2、《关于提名华国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关于提名单体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4、《关于提名姚茗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5、《关于提名崔珂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对各董事候选人的审查,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华一敏先生、华国平先生、单体超先生、姚茗芳女士、崔珂女士五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侯绪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2、《关于提名刘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关于提名陈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侯绪超先生、刘力先生、陈岗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侯绪超 徐作骏 刘力
2025年 5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