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5-30 19:48:34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签署《关于马鞍山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委托管理协议之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截至目前,新苏绿能对马鞍山已不具备实际控制权,故马鞍山与公司已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本次签署解除协议符合各方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宏斌 潘永祥 马胜辉
2025 年 5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徐宏斌 潘永祥 马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