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30 19:29:22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8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等相关公告,鉴于参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 接持有的公司 441,038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的表决权,故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其持有的公司 441,038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所 对应的表决权。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下
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谢吴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9 人,代表股份 192,277,039 股,其
中有表决权股份 191,836,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595%。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163,271,607 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 162,830,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41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3 人,代表股份 29,005,43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7181%。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股份33,287,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05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8,561,96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166%;14,618,63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04%;48,655,399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630%。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29,080,714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621%;4,176,754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475%;30,10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李文青律师、仲思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