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30 19:02:39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和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事项提示: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5 年 11 月底前完成(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期末总股本时,以 2024 年 12 月末公司总股本 440,487,994 股
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4、假设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计算,本次发行数量 132,146,398 股,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5、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31,121.92 万元,且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8,713.72 万元;2024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57.14 万元。假设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与上期持平;②亏损较 2024 年度减少 20%;③亏损较2024 年度增加 20%;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其他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不考虑公司未来现金分红的影响。
9、假设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未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项目 2024 年度/2024 年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44,048.80 44,048.80 57,263.44
假设情形 1:假设 2025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减少亏损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13.72 -6,970.98 -6,970.98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78 -0.1583 -0.15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78 -0.1583 -0.15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8,557.14 -6,845.71 -6,845.71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1943 -0.1554 -0.1516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1943 -0.1554 -0.1516
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 2:假设 2025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13.72 -8,713.72 -8,713.72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78 -0.1978 -0.19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78 -0.1978 -0.19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8,557.14 -8,557.14 -8,557.14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1943 -0.1943 -0.1895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1943 -0.1943 -0.1895
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 3:假设 2025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增加亏损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13.72 -10,456.46 -10,456.46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78 -0.2374 -0.23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78 -0.2374 -0.23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8,557.14 -10,268.57 -10,268.57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1943 -0.2331 -0.2274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1943 -0.2331 -0.2274
股收益(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整体实力得到增强,但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
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使得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着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作为数字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绿色解决方案服务商,深耕行业二十余年,构建了以核心关键温控方案及技术为基础,并外延覆盖各类数字基础设施等场景,包括前期规划咨询、设计、集成、工程施工,综合数字化软件管理平台、数据中心智能运维机器人智慧运维、节能改造、全生命周期维保等服务的完整业务生态。形成数字基础设施产业的关键设备、智能工程、软件业务、智慧服务的四驱动全产业链布局。在双碳、数字经济背景下,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高效节能、领先创新的一站式的整体解决方案及服务,持续助力客户实现数字化转型。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围绕公司在信息数据领域的战略布局而实施,系对现有业务的产能升级,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导致公
司出现主营业务变更的情形。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人才永远是企业最大的资源之一,拥有稳定、高素质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对公司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为支撑公司聚焦信息数据主业的战略规划,提升核心竞争力并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通过陆续引进研发、制造、供应链、市场等核心领域的专业人才,不断增强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提高了管理和运营效率。本次募投项目需要的技术、研发及管理人员主要来源于公司现有人才队伍,具有丰富的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经验。同时,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培训提升,保证人员储备及培养,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始终把技术创新放在企业发展的突出位置,以先进技术、创新产品和个性化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公司打造以专家为核心的研发团队,配置领先的研发环境和实验中心,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
公司先后获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绿色工厂、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省精密环境空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四川省制造业标志性产品链主企业、成都市生态环保产业链主企业等荣誉资质。公司“精密机房空调绿色设计平台建设项目”获批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智慧节能微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