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嘉兴景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5)第S00450号)
公告时间:2025-05-29 22:36:59
嘉兴景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曾用名:嘉兴景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4 年度及 2023 年度
(曾用名:嘉兴景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4年度及 2023年度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 - 2
资产负债表 3 - 4
利润表 5
现金流量表 6
合伙人净资产变动表 7
财务报表附注 8 - 24
(曾用名:嘉兴景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度及 2023年度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续
编制基础 - 续
除上述编制基础外,本企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此外,本企业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持续经营
本企业对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企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
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
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
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
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
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
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
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
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曾用名:嘉兴景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度及 2023年度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编制基础的声明
本企业财务报表已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按照
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列报的本企业于 2024 年 12月 31 日及 2023年 12月 31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企业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企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企
业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
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的投资。
5、金融工具(不包括对滁州智合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企业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
—— 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
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
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曾用名:嘉兴景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度及 2023年度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5、金融工具(不包括对滁州智合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续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
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
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
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
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5.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企业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
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
本企业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
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
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曾用名:嘉兴景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度及 2023年度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5、金融工具(不包括对滁州智合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续
5.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 续
5.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
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企业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企
业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企业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
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5.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5.2 金融工具减值
本企业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
准备。
本企业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企业在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企业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企业按照相
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
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企业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
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
加的情形的,本企业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