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瓷股份:天健审〔2025〕2-440号华瓷股份前次募集资金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29 20:23:45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3—11 页
三、附件...... 第 12—15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2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3 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4—15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2-440 号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瓷股份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瓷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华瓷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瓷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华瓷股份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
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29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37 元,共计募集
资金 58,999.8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3,660.3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5,339.4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2,071.5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3,267.9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0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5 年 3 月 31 日余额 备注
611946663468 14,670.00 4,415.17 活期
611948001218 5,076.77 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583379088507 1,058.31 活期
司醴陵支行 保本浮动收益
596382476688 2,700.00 型结构性存款
597682484603 2,300.00 保本浮动收益
型结构性存款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 8258030900000 11,071.51 已销户
司醴陵国瓷支行 386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5701007880100 2,067.91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0001205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5 年 3 月 31 日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5701007880180 27,530.00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0001206
合 计 55,339.42 15,550.25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071.51 万元,系律师费、审计费、
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变更项目情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内容及
金额进行调整,增加华联瓷业酒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调整后预计使用募集资金 5,200.00
万元;同时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 12,730.73 万元,经调整后预计使用募
集资金变更为 7,530.32 万元。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上述议案。该次变更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 9.76%。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技改项目的议案》,终止陶瓷新材料生产
线项目,终止该项目后的可用募集资金 2,088.81 万元(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 2,067.91 万元
和利息收入 20.90 万元),结合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完工后的
节余募集资金 3,32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变
更后项目并由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2022 年 9 月 6 日,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次变更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
10.15%。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
集资金 1,200 万元变更用于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2025 年 5 月 29 日,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次变更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 2.25%。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 970 万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
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调整至五厂技改项目,同时,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
原计划技改后作为酒瓶生产专线,在技改过程中,公司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和客户订单结构的
变化,进行生产统筹安排,适时将该子项目调整用于日用陶瓷产品生产。该次变更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 10.34%。
(二) 变更原因
1. 终止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的原因
受到国内 5G 基站建设进程变动,国际市场贸易摩擦加剧等因素影响,市场对 5G 陶瓷滤
波器需求下降且竞争格局已经初步形成,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可行性存在变化;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大客户战略推进,公司与大客户合作关系不断深入,需要加快提升日用陶瓷技改升级,提升对大客户的资源匹配能力。故公司终止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将募集资金投入到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
2. 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原因
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决定二期暂不开始实施;同时,公司采取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中国大陆辊道窑炉替代中国台湾辊道窑炉,完善招投标机制扩大招标范围等方式,降低项目成本,故该募投项目资金存在节余。为充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资于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
3. 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自动化、数字化生产已成为陶瓷行业主流趋势,红官窑项目通过引入先进设备,可大幅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增强产品一致性和良品率。同时,红官窑作为公司旗下高端陶瓷品牌,具有较高的品牌溢价能力,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其产能和品质稳定性,满足高端客户需求,并与公司现有生产线形成互补,优化产能结构,减少低效产能,提
高公司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增强整体市场竞争力。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工程技术中心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 41.45%,剩余资金需结合研发需求逐步投入,而红官窑项目已取得备案(醴发改备〔2024〕763 号),资金需求紧迫。故为加快产业升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200 万元变更用于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
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建设接近完成,该项目后续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