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股份: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9 18:47:36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
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 4 月 12 日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无其他反馈记录。同时,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原因及调整方法
(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
1、调整原因
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6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将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数量进行了调整。
2、调整方法
具体调整情况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332 人调整为 326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1250.00 万股调整为 1,237.70 万股。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提取本年度盈余公积后,以股本 464,756,4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合计应派发现金股利 23,237,82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派息事项对于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3.08-0.05=3.03 元/股,即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 3.08 元/股调整为 3.03 元/股。
(三)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浩天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的调整、本次授予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股票授予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