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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小企业基金)

公告时间:2025-05-29 18:41:48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精智达
股票代码:6886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广场)B 座三十四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5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 指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小企业基金 (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精智达 指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5%
本报告(书) 指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
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广场)B 座三十四层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25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
出资额 60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 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300359698740D
代码
一般经营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二)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投资人全称 实缴金额(万元)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150,000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149,900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72,000
深圳市泓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0
扬州蓉创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000
深圳市融浩达投资有限公司 30,100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4,000
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
合计 60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施安平
性别 男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国籍 中国

长期居住地 深圳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2),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精智达部分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 940,118 股,占精智达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1%。减持期间为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上述执行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精智达股票 5,230,902 股,占精智达总股本的 5.5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精智达 4,700,558 股,占精智达总股本的 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精智达股份 530,344 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0.56%。具体如下: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情况
名称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 小 合计持有股份 5,230,902 5.56% 4,700,558 5.00%
企 业 其中:无限售
基金 条件股份 5,230,902 5.56% 4,700,558 5.00%
注: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5 年 5 月 29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
公司 区
股票简称 精智达 股票代码 688627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 街道新田社区深南
信息披露义务人 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大道1006号深圳国
名称 (有限合伙) 注册地 际创新中心(福田
科技广场)B座三十
四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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