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9 17:57:38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3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 553,972,1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
币 276,986,08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 553,972,16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
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221,588,864 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至 775,561,025 股。(注: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
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股份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553,972,161 股增加至 555,297,065 股。公司按照“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
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不变,每 10 股转增 4 股
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5,297,0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77,648,532.5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
司以现有总股本 555,297,06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222,118,826 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77,415,891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55,297,06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555,297,065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77,415,891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5 年 6 月 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5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7*****113 朱国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6 月 9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资本公积转
股数(股) 比例 增股(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6,790 0.20% 446,716 1,563,506 0.2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54,180,275 99.80% 221,672,110 775,852,385 99.80%
三、总股本 555,297,065 100.00% 222,118,826 777,415,891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777,415,891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 1.7282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咨询联系人:陈凯荣、蒋莉莉
咨询电话:0512-66905892
传真电话:0512-66256801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