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8 21:02:39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深沪乌漏沟东工业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朝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208,218,85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6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8,162,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17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4 人,代表股份 50,056,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98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3 人,代表股份 1,756,17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3 人,代表股份 1,756,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06%。
3、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杨文杰律师、黄环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103,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6%;反对 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弃权 2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0,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346%;反对 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184%;弃权 2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103,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6%;反对 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弃权 2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0,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346%;反对 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184%;弃权 2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103,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 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弃权 2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460%;反对 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184%;弃权 2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56%。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93,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反对 9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0,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95%;反对 9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6600%;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98,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反对 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弃权 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6,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613%;反对 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184%;弃权 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0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23,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 13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弃权 5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0,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564%;反对 13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9434%;弃权 5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01%。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27,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0%;反对 13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4%;弃权 5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899%;反对 13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6302%;弃权 5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99%。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79,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3%;反对 9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弃权 4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7,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907%;反对 9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2785%;弃权 4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07%。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968,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93%;反对 1,203,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9%;弃权 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785%;反对 1,203,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8.5224%;弃权 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9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072,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9%;反对 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 4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0,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921%;反对 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462%;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