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8 18:59:40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来源: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5月28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5.30万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1.99元/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36人
6、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以2025年5月28日为授予日,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85.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9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数量:85.30万股
4、授予价格:41.99元/股
5、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授予日股本总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授出权益数量 额比例
(万股) 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6人) 85.30 100.00% 1.60%
合计 85.30 100.00% 1.6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m) (An
)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A=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10.0% 8.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A=(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10.0% 8.0%
+2026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2
A=(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 2027年 +2026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10.0% 8.0%
+2027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3
业绩完成度
(实际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
A≥Am X=100%
An≤A<Am X= A ×100%
Am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指该年度营业收入相比于上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
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年度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