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8 17:47:46
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57,681,334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420,333.50 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股本 23,072,53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80,753,867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7,681,334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00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7,681,33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0,753,867 股。(因
权益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本次转增股数及转增后总股本可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增方案中股数存在尾数差异,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3 日
2. 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5 年 6 月 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 34,000,466 58.95% 13,600,186 47,600,652 58.95%
流通股
二、有限售条件 23,680,868 41.05% 9,472,347 33,153,215 41.05%
流通股
总股本 57,681,334 100.00% 23,072,533 80,753,867 100.00%
注:因权益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变动后的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企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和股份数进行相应的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9.40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2、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80,753,867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4 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0.65 元。
八、咨询方式
1. 咨询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清湖村思泉科技园证券部
2. 咨询联系人:张赛玲
3. 咨询电话:0769-82218098
4. 咨询邮箱:guozhichao@suqun-group.com
九、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