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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8 17:43:32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华伍制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638,50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090,16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638,501股后的
397,451,663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745,166.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9,745,166.30元÷420,090,164股×10股=0.94611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46110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20,090,164股剔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回购专户股份22,638,501股后共397,451,663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9,745,166.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因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10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22,638,50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2,638,50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二)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2,638,501.00股后的397,451,66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82 聂景华
2 02*****858 聂璐璐

3 06*****995 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7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
咨询联系人:胡仁绸、苏卫民
咨询电话:0795-6206009
传真电话:0795-6206009
七、调整相关参数
(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2,638,50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9,745,166.30元÷420,090,164股×10股=0.94611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46110元/股。
(二)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相关分红派息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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