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8 17:43:40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5-02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
予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5 年 5 月 30 日;
2、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5 年 5 月 30 日;
3、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500 股,归属人数 2 人;
4、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26 元/股(调整后);
6、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其他限售安排。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8 月 31 日至 2023 年 9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9 日,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对象为 43 人,首次授
予登记的数量为 540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21%。
7、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
授予(第一批)登记工作,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第一批)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4 日,登记人数对象为 3 人,登记的数量为
38 万股,占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的 0.0145%。
9、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1、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价格变动
由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2,620,474,0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由 6.36 元/股调整为 6.2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数量变动
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 10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0 人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本批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因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剩余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前述 20 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2.2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2 名激励对象办理 1.2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
审议通过该事项。
(二)关于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
(三)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预留授予部 以2022年营业收入 以2022年营业收入
分第一个解 为基数,2023-2024 为基数,2023-2024
除限售/归属 年营业收入累计增 年营业收入累计增 2023-2024年营业收入
期 长率不低于825% 长率不低于640% 累计为4,343,587,246.99元
,较2022年增长848.76%,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表数据为计算依据。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归属比例,具体 已达成,公司层面归属比
如下: 例为100%。
营业收入完成情况(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An≤A<Am X=A/Am
A<An X=0%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