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2080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
通科技”)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共计 93.30 万股,约
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909.2604 万
股的 0.94%。
3、授予价格(调整后):16.29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52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考核各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净利润增长率%(A)
归属期 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以 2023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50 40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以 2023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110 88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以 2023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173 138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计算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
A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下同。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A B C
个人层面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2024 年 3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继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3 月 16 日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0)。
4.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5.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sse.com.cn)披露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6.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8 日,以 24.00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52 名激励对象授予 9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6.79 元/股调整为 16.29 元/股。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作废失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63,800 股。
(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调整 授予人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授予日期 (调整 后) 数 (调整后)
后)
2024年4月8 16.29 元/ 130.62 万股 52 人 21.00 万股
日 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调整 授予人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
(调整后) 后) 数 数量
2024 年 11 月 29 16.29 元/ 17.22 万股 10 人 0 股
日 股
注 1: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其中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24 元/股调整为 16.79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3.30 万股调整为 130.62 万股;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6.79 元/股调整为 16.29 元/股。
注 2:根据《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3.78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失效。
(四)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