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8 17:03:26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5-031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0,638,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分红 6,131,494.42 元。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0,638,57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4 日
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1 08*****451 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
2 00*****131 陈合林
3 01*****554 陈灵巧
4 01*****797 陈文君
5 08*****453 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胥驰骋
咨询电话:0576-86199005
传真电话:0576-861990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