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8 16:27:33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3229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14时00分至15时30分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25-9:30,9:30-11:30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达路88号上海艾录三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432,277,187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1,708,5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08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
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谢嘉湖、马敏英律师通过
现场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9,689,543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6.9415%。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股份2,018,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671%。
(4) 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6人,代表股份2,018,95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6人,代表股份2,018,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671%。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安康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74,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4%;反对8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2%;弃权
10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4,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385%;反对8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211%;弃权10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03%。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88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6%;反对7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9%;弃权
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3,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225%;反对7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540%;弃权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35%。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817,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8%;反对7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9%;弃权
1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7,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535%;反对7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540%;弃权1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25%。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973,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6%;反对6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9%;弃权
8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050%;反对6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691%;弃权8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59%。
提案5.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823,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5%;反对8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0%;弃权
7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3,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507%;反对8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296%;弃权7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97%。
提案6.00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
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810,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45%;反对8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0%;弃权
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068%;反对8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296%;弃权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36%。
提案7.00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38,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02%;反对8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5%;弃权
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8,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554%;反对8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323%;弃权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22%。
提案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9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5%;反对8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3%;弃权
10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1,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459%;反对8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494%;弃权10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47%。
提案9.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17,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74%;反对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1%;弃权
5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302%;反对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011%;弃权5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88%。
提案10.00 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23,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11%;反对8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5%;弃权
1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4,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273%;反对8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485%;弃权1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42%。
提案11.00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735,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1%;反对79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8%;弃权
182,900股(其中,因未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