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7 22:15:33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33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配前总股本 531,410,77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797,116,164.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4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70%。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办理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归属限制性股票 127,423 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由 531,410,776 股增加至 531,538,199 股,因此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对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1,538,19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797,307,298.5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1%。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5 元/股。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以权益分配前总股本 531,410,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5.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797,116,164.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4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70%。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办理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归属限制性股票 127,423 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上市流通
日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31,410,776
股增加至 531,538,199 股,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3、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对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1,538,1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797,307,298.5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4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71%。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4 年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1,538,1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3.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185 阳萌
2 02*****001 赵东平
3 02*****070 吴文龙
4 02*****060 贺丽
5 02*****810 高韬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6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阳萌、贺丽、持股 5%以上股东吴文龙、赵东平和高韬就关于持股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文龙、高韬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根据上述承诺,公司将在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阳萌、贺丽和赵东平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尖山路 39 号中电软件园 7 栋 7 楼
咨询联系人:曾旖、周诗怡
咨询电话:0731-8870 6606
传真电话:0731-8870 953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