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股份: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7 20:32:47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70.62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1%。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56.5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1%,占拟
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3%;预留授予不超过 14.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7%。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主营业务:公司长期从事线性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集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国内外营销于一体的全流程服务体系,主要为智能家居、智慧办公、医疗康护、汽车零部件等领域提供配套线性驱动系统产品。公司是线性驱动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生产的直线驱动器被广泛应用于沙发、按摩椅、医疗床、升降办公桌、汽车配件等领域。
(二)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营业收入 1,335,738,641.09 1,233,941,503.26 1,171,946,545.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6,721,095.79 107,625,104.97 48,614,420.0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9,423,957.65 101,221,985.18 38,268,576.41
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222,490,505.24 2,168,050,237.83 2,080,415,730.11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2,841,523,646.24 2,680,281,995.33 2,497,960,575.11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 1.24 1.53 0.6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24 1.53 0.69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1.13 1.44 0.55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96 5.07 2.35
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3.62 4.77 1.85
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高管层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周荣清、周殊程、周林玉、陆晓波、徐志成、史庆兰、 鲁良彬。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徐志成、史庆兰、周林玉。
3、高管层构成:周殊程、陆晓波、孙煜、周燕琴、陶峰。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指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下同),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70.62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1%。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56.5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1%,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3%;预留授予不超过 14.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7%。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46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占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 2.23%。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对激励对象范围要求发生变化的,公司董事
会可在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予以调整。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
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日公
(万股) 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孙煜 财务总监 中国 2.40 3.40% 0.03%
2 陆晓波 董事、董事会秘书 中国 1.80 2.55% 0.03%
3 陶峰 副总经理 中国 0.90 1.27% 0.01%
二、核心管理、核心骨干人员(43人) 51.42 72.81% 0.73%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56.52 80.03% 0.81%
预留部分 14.10 19.97% 0.20%
合计 70.62 100.00% 1.0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
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
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薪酬委员会核实。
六、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6.88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6.88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价格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的 50.00%:
(一)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53.75 元。
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41.72 元。
七、限售期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