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7 18:25:52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二)15:0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塘下涌社区松塘路 18 号行政大楼
101 一楼多媒体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白如敬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4,498,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9,202,880 股的 32.20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849,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9,202,880 股的
9.36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63,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9,202,880 股的 0.27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 165,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9,202,880 股的 0.0976%;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98,8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9,202,880 股的 0.176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274,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7%;反对223,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7%;弃权 1,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9,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1.5729%;反对 223,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8.1210%;弃权 1,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06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273,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2%;反对 22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5%;弃权 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9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1.5082%;反对 224,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48.3366%;弃权 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55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274,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7%;反对 22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5%;弃权 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9,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1.5729%;反对 224,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3366%;弃权 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0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273,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2%;反对 22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5%;弃权 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9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1.5082%;反对 224,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3366%;弃权 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55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273,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1%;反对 22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5%;弃权 1,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1.3789%;反对 224,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8.3366%;弃权 1,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4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3,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358%;反对227,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072%;弃权 1,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5,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0.7107%;反对 227,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8.9401%;弃权 1,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92%。
关联股东姚浩(持有股份 7,430,000 股)、关联股东高瞻(持有股份 7,842,400
股)、关联股东白如敬(持有股份 336,000 股)、关联股东周旋(持有股份 58,800股)、关联股东王雅媛(持有股份 37,800,00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3,467,200 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270,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4%;反对227,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6%;弃权 1,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5,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0.7107%;反对 227,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8.9401%;弃权 1,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9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3,722,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62%;反对 22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5%;弃权 551,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9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1.5082%;反对 224,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3366%;弃权 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55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4,274,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7%;反对 22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5%;弃权 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9,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1.5729%;反对 224,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3366%;弃权 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0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273,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2%;反对 22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5%;弃权 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9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1.5082%;反对 224,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3366%;弃权 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55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275,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6%;反对223,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7%;弃权 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0,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1.7884%;反对 223,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1210%;弃权 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05%。
(十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的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议案 1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4,274,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4%;反对223,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7%;弃权 1,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9,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