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H股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息股息
公告时间:2025-05-27 17: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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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 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
发行人名称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02333
多柜台股份代号及货币 82333 RMB
相关股份代号及名称 不适用
公告标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公告日期 2025年5月27日
公告状态 更新公告
更新/撤回理由 更新股息所涉及的股东批准日期、香港过户登记处相关信息及代扣所得税信息
股息信息
股息类型 末期
股息性质 普通股息
财政年末 2024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的报告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 每 股 0.45RMB
股东批准日期 2025年6月18日
香港过户登记处相关信息
派息金额及公司预设派发货币 HKD, 金额有待公布
汇率 有待公布
除净日 2025年7月8日
为符合获取股息分派而递交股份过户 2025年7月9日 16:30
文件之最後时限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期 由 2025年7月10日 至 2025年7月15日
记录日期 2025年7月15日
股息派发日 2025年8月8日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712-1716号舖
股份过户登记处及其地址 合和中心17楼
皇后大道东183号
湾仔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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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所得税信息
宣派之股息所适用之代扣所得税(包括股东类型及适用的税率)载列於下表。此外,如
税务法规、相关税收协定或通知另有规定的,本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税收徵管要求具体
办理。有关进一步详情请见公司於2025年5月27日发布的通函中“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部分。
对於H股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及因H股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未能及时确定或
不准确确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对於代扣代缴机制或安排的任何争议,本公司概不负责,
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股东类型 税率 有关代预扣所得税之更多补充
(如适用)
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
(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10% 如H股股东为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
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
人)有限公司,其他企业代理人或
受托人,或其他组织及团体),本
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
所得税。
内地个人投资者及证券投资基 20%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及证券投资基金
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本公司H股 通过港股通投资在本公司H股股票
股票 取得的股息,本公司将按20%的税
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的相关信息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 不适用
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不适用
发行人董事
魏建军(执行董事)、赵国庆(执行董事)、李红栓(执行董事)、何平(非执行董事)、乐英(独立非执行董事)、范辉(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邹兆麟(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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