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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6 19:33:42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
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以口头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
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6-16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名;会议由陈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陈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由杨莹、朱俊、周庆清 3 名董事组成,其中杨莹、朱俊为独立董事,杨莹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王宗正、杨莹、韦少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王宗正、杨莹为独立董事,王宗正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朱俊、王宗正、陈晓 3 名董事组成,其中朱俊、王宗正为独立董事,朱俊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由陈晓、朱俊、陈林驰 3 名董事组成,其中朱俊为独立董事,陈晓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聘任陈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聘任陈林驰先生、穆成法先生、张辉先生、范承成女士、黄建斌先生、庞昊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一致同意聘任张权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副总裁、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聘任严学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秘书办公电话:0577-85515911 办公传真:0577-85515915
电子邮箱:zqb@wzhf.com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聘任樊改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证券事务代表办公电话:0577-85515911 办公传真:0577-85515915
电子邮箱:zqb@wzhf.com
七、《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聘任耿淑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6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长简历
陈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浙江
省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997 年 9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乐清市宏丰
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0 年 3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温州宏丰电工合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0 年 4 月
至 2010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现兼任温州宏丰合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温州宏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温州宏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宏丰金属基功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宏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宏丰铜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宏丰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宏镒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宏丰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3,005,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56%,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晓先生与林萍女士系夫妻关系,合计持有本公司 43.09%的股份,共同构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陈林驰先生系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与林萍女士之子。除此之外,陈晓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陈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1、陈晓先生简历,详见“一、董事长简历”。
2、杨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会计学硕士,
高级实验师(副教授),系统分析师,中共党员。2001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杭州电
子科技大学,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信息与实验中心主任;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云内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杨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宗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法学博士,
教授。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任于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教授;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就任于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教授;2019 年 5 月至今,
就任于温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宗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王宗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朱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硕士学位,高
级经济师。1998 年 6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总部
投资调研科副科长;2001 年 5 月至 2005 年 6 月,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
发中心行业公司部经理、集合理财中心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5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监事室主任助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2 月,历任中外合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同时担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7 年 9 月至今任共青城象湾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朱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韦少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大专学历。
2005 年 7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温州宏丰电工合金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公司销售部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
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公司副总裁;2022 年 5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现兼任浙江泰卓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韦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韦少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陈林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出生,本科学历。
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任温州海和热控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6 年至 2022 年 5 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
裁。
截至本公告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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