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隆基绿能: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告时间:2025-05-26 19:00:04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的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职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与义务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受总经理的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指定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资金、资产运用的权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执行。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
第十三条 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经理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部门经理。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室须于会议召开 1 日前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全体与
会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须提前请假。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如遇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召集主持会议。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有完整会议记录,并作为公司档案进行保管。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总经理组织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十九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大事项: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等方面。
第二十条 总经理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或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隆基绿能601012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