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6 18:22:35
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23204 债券简称:金丹转债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579,68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2,416,6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579,680股后的187,837,0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391,850.05元(含税)(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9,391,850.05元=(192,416,681股-4,579,680股)×0.05元/股=187,837,001股×0.05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9,391,850.05元÷192,416,681股×10股=0.488099元(不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88099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2,401,718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3,692,540 股后的 188,709,1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9,435,458.90 元,不实施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截止到本次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到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到192,416,681股,其中包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579,680股。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579,680股后的187,837,00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579,680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自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到192,416,681股,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579,68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9,391,850.05 元=187,837,001股×0.05元/股;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9,391,850.05元÷192,416,681股×10股=0.488099元(不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88099元/股。
2.根据《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金丹转债”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转股价格由14.98元/股调整为14.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当前的转股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4.98元/股-0.0488099元/股≈14.93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3.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28.11元/股(含)调整为28.0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8.11元/股-0.0488099元/股≈28.06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相应予以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郸城县金丹大道08号
咨询联系人:刘彦宏
咨询电话:0394-3196886
传真电话:0394-3195838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