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杭州银行关于提前赎回“杭银转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6 18:04:28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8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 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杭银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期间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不低于“杭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1.35 元/股的 130%(含 130%,即不低于 14.76 元/股),根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杭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杭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杭银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杭银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资者所持“杭银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 11.35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5 号)
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开发行了 15,000 万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杭银转债”),每张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人民币 150 亿元,期限 6 年,
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8%、第四年1.2%、第五年 1.8%、第六年 2.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决定书〔2021〕166 号文同意,公司 150 亿元可转债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杭银转债”,债券代码“11007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该次发行的“杭银转债”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
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 17.06 元/股,当期转股价格为 11.35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杭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1、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期间已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杭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1.35 元/股的 130%(含 130%,即不低于 14.76 元/股),已触发“杭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杭银转债”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杭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杭银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杭银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相关主体交易可转债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核实,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杭银转债”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杭银转债”除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 11.35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