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联瑞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5-26 16:51:17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6 月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务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30分钟向会务组进行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5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9日 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综合楼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9日
至2025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债券期限
2.0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5、债券利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债券担保情况
2.08、评级事项
2.09、转股期限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2.11、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1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3、赎回条款
2.14、回售条款
2.15、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7、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8、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9、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20、募集资金存管
2.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1、《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9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万元(含 72,00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其中:I 指年利息额;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7、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8、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