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26 16:08:27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25-0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霍达董事长召集。应出席董事 15 人,实际出席 1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任张兴先生、王治鉴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张兴先生、王治鉴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关于变更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有关事项被授权人的议案
授权刘杰先生作为被授权人代公司行使权力,向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
签发与代理协议和派息账户等有关的指示、指引、决定、通知及批准等。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6 日
附件:张兴先生、王治鉴先生简历
附件
张兴先生简历
张兴,1976 年 1 月生。
2024 年 3 月起任公司合规总监,2024 年 2 月起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23 年
9 月起任公司总裁助理,2021 年 4 月起任公司风险管理中心总监兼风险管理中心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9 年 1 月起任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4 月
起任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负责人。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公司
运营管理中心总监,2020 年 9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首
席风险官,2019 年 5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9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2017 年 12 月至2021
年 7 月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2015 年 7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3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招商期货有限公
司监事。张兴先生曾任中海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中海财务内地金融部投资研究员,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客户部经理,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监(主持工作),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总监。
张兴先生分别于 1997 年 7 月、2004 年 6 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证券专业学士
学位、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张兴先生已取得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证书。
除上文所述外,张兴先生与招商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治鉴先生简历
王治鉴先生,1974 年 9 月生。
2021 年 5 月起任公司总裁助理,2025 年 2 月起任公司首席投资官。2021 年
5月至2021年12月任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12月至2022
年 1 月任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公司投
资银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0;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6030)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总监、执行总经理,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行业与策略研究组负责人、执行总经理,战略规划部行政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兼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私募股权行业组负责人,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运营部负责人、董事总经理,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家顾问、总经理,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王治鉴先生分别于 1997 年 7 月、2000 年 6 月、2016 年 7 月获中南财经大学
(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关系学专业学士学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伦理学专业硕士学位及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硕士学位。
除上文所述外,王治鉴先生与招商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